法定节假日调整主要内容: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全年休假由原来的114天增加到115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 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 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入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