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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任志强的人都昏了脑子  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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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龙
1、初义士           初义鸣铁甲 壮怀演三军 拳脚并锋仞 始知入自身

注册时间: 02/09/2009 23: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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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任志强的人都昏了脑子

默认分类 2009-12-13 23:18 阅读95580 评论1984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骂任志强的人都昏了脑子

任志强先生苦口婆心劝告这些穷人,不要去当房奴,别把三代人积攒的钱都花在了一套房子上。可是这些人听不进去,因为他们都已经是醉虾了,头脑昏了,身体却还在弹跳。不过,醉虾迟早是要等死的,化作粪土。到那个时候,你们会醒悟过来的,不过为时已晚。

房产泡沫到底何时破灭,克鲁格曼说得好,“任何资产泡沫都是一种没有人操纵的、自然形成的‘庞氏骗局’——只要不断有傻子加入进来,涨价链条就不会断裂,也就能不断赚钱。然而傻子终究有限,一旦没人愿再当傻子时,泡沫就会全盘崩溃。”谢国忠说的明白,2012年中国房产崩溃。曹建海也说2011和2012中国房价大跌,2010开始小跌。

我观察了很多他的博文和采访,我的判断是,这是一个理性、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人。比如这次任志强先生公开抨击社科院的研究报告,有一句话说到我们心坎上去,大意说,你们这些花纳税人的钱养起来的最高级别的研究员,到底是干什么吃的,竟然研究出中国百分之八十五的人买不起房。全国纳税人应该感谢任志强先生替我们骂了这些不称职的研究者,一群白吃,尸位素餐。

是啊,这样一个数据有什么意义,什么叫做百分之八十五的人买不起房?中国百分之六十的人都是农民,他们压根就不需要买房,他们无所谓买不起还是买得起房这个问题,他们自己建房子,住着几百平米的大房子。那么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中国人,住在城里,这其中有相当多的人已经有房子,比如说一半。那么,最后就只剩下百分之二十的人,你要研究就去研究这些人有多少买不起房。不要搞出一个百分之八十五的数字来糊弄人,太不严肃了,太缺乏学术道德了,简直和无良媒体一个档次,把学术当成了炒作。

另外,就凭任志强那句敢于从纳税人的角度抨击他们这些吃税款的白吃学者,你就该从中读出这所代表的社会良知和正义。

骂人者,都昏了脑子,脑子昏了,身体还在弹跳,嘴巴还在喷东西-laji



————————————

附录:

任志强:社科院的蓝皮书认为中国85%的家庭买不起房,这是个缺乏现状基础前提的荒谬结论。

全国是指城镇还是指包括农村在内的全国?那就先要问问中国的现状中农村有多少人有房子,他们是否还要买房子?城市中多少人有房子,还有多少人要买房子和应买房子。

如果按收入计算85%的家庭买不起房子,那么如果加上这些住房资产和资产的升值之后又有多少家庭买不起房子呢?

如果这个结论来自一篇普通人的猜测;来自非国家的专门研究机构;来自于媒体的炒作,那么就无所谓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的关注,更不会出现在中央新闻的重点播放中,自然也就不会对中国的决策与管理机构带来影响,那么错了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作为一个中国专门花纳税人钱的研究机构出笼这种草率的结论就太有损于中国的研究水平了,更不会对社会对国家有任何的益处!

中国是全世界住房私有化率最高的国家。农村的宅基地大于城市建成区的四倍多,许多农村都出现了一个大家庭多套住房和空心村的现象。这些宅基地是不花钱取得的,尽管还有约1500个家庭处于贫困之中,但也并非无住处。不可否认的是改革三十年不但让中国农民的收入大大提高了,也让中国农村的住房条件大大改善了,农民的住房基本得到了解决。

中国的城镇实行了约五十年的住房实物分配,并以房改购房的方式变成了住房私有资产。这些住房存量高达50%以上,另有约25%的商品房,和原有11%左右的存量私房,让城镇的住房私有化率超过了85%,远大于美国并居世界第一。

既然中国的存量住房已大部分成为了私有财富,并在资产价格的增长中快速升值。那么这些资产难道不是收入中的一部分,不是居住的基本条件,不是改善住房的可转换货币吗?

从工资性收入看宋丹丹等优秀演员们的月收入仅为2000元左右。如果按工资性收入计算,他们都属于社科院列为85%买不起住房的房价收入比之中。许多私有企业的老板们也同样只领取基本的生活费性质的月工资,但他们可以用企业的名义消费,企业中有他们可支配的财产。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岂是月工资与收入比可以计算的。

中国的富人不多,M型收入的特征已明显出现。但一个富裕家庭可能裙带了数个贫困家庭的现象却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替代的。这种裙带不但会在同辈中出现,也会在非同辈的数代相隔和五服之间出现。这种家庭的概念早已超出了一夫一妻的家庭概念,数代人共同支付和投资于住房的现象又岂是少数。

我不知道社科院的推算依据,但我知道如果房价收入比是以中位数的标准原则计算,中国中西部绝大多数地区的住房可支付性指数高达120-140,房价收入比也自然会在1:6之下。除东部的部分城市之外的可支付性指数小于100,绝大多数也在100左右。

中国约有4.4亿个家庭,其中城市约有2亿多个家庭。85%按全国算是3.74亿个家庭,按城市算约1.785亿个家庭。请问他们都睡在大街上吗?

中国每年的城镇住房竣工量约为6-8亿平方米,其中商品房约不到500万套,非商品房约为300万套,合计不超过800万套。按此生产能力计算,满足85%的家庭住房则要47年或23年,这里还没计算原有住房的折旧,中国岂不是永无改善之日了?而140亿平方米的现有住房存量,约40万亿的财产又算是什么呢?

农民工进城是个户籍管制的问题;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不能流通和变成财富是土地制度问题;二手房交易税费奇高和个人所得税购房时不能减免与冲抵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些根本性问题,能从房价上让农民变成市民吗?

无疑社科院的推算是将目光关注于部分城市的房价,却忽略了中国已有几十年的住房建设现状;忽略了中国政府历史的功绩;忽略了这些住房改革之后的财产性收入;忽略了工资收入之外的转移性支付和补偿性收入;忽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

也许社科院应用更严谨的分析方式来做出判断。至少应让全世界知道中国的民众没有人睡在大街上,住房条件差但有待改善,收入低但有财产性收入可以弥补大多数人住房可支付能力的不足。中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与公积金则可大大的提高这种支付的能力。虽然少数城市的房价增长过快,但中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仍处于合理的约束之下。中国的保障制度在大力加强之下是可以解决绝大多数家庭的住房质量问题。中国至少在改革中大大的改善与提高了中国人的生活质量。

别简单的用一个荒谬的结论来威胁中国的改革与市场经济,最多这个结论只能是85%的家庭买不起第二套商品房。
云从龙
1、初义士           初义鸣铁甲 壮怀演三军 拳脚并锋仞 始知入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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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1214/17/5QGT4JE2000120GU.html

国务院表态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09-12-14 17:30:44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191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国务院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视频说明: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研究完善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措施。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

会议认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对于提振信心、活跃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和投资,实现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加快,380多万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会议要求,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重点是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地加大了对建筑质量差、设施简陋、居住密度高的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大批居民住进新居,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和国有工矿及林区、垦区仍有近1000万户家庭居住在棚户区。会议决定,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央财政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适当支持,省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资金投入。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免征相关改造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先安排土地供应。继续按现有政策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改造。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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